( 詳情請向主辦機構查實,以主辦機構公佈為准。) 第八屆中國南寧—東盟象棋國際邀請賽競賽規程 一、指導單位:中國象棋協會 二、主辦單位:南寧市體育局、南寧市體育總會 三、承辦單位:南寧市體育管理培訓中心、南寧市象棋協會 四、比賽時間:2016年10月16日至19日 五、比賽地點:中國廣西南寧邕江賓館 六、競賽專案: (一)國際組:個人賽 (二)公開組:個人賽 七、參賽資格: (一)國際組:僅限港澳臺地區、其他境外國家棋手和特邀請的東盟10國棋手參賽。 (二)公開組:凡16周歲以上者、身體健康(65周歲以上須持縣級以上醫院健康檢查證明)適合該項運動、有合法身份證明(身份證)的國內象棋愛好者均可報名參賽。非大陸棋手可參加公開組的比賽。 (三)每名棋手只能參加1個組別的比賽。 八、競賽辦法: (一)國際組: 1、採用《亞洲象棋比賽規例》。 2、採用積分編排賽制,共賽7輪。 3、比賽用時:每局棋每方基本用時50分鐘,每走一步加20秒,記譜。 (二)公開組: 1、採用中國象棋協會審定的最新《象棋競賽規則》。 2、比賽分預選賽和決賽兩個階段進行,預選賽階段採用積分編排制,共賽九輪、排出所有名次,前8名進入決賽,決賽階段採用淘汰賽制,直至決出冠軍。 3、預選賽比賽用時:每局棋每方基本用時30分鐘,每走一步加10秒。 4、決賽比賽用時:每局棋每方基本用時40分鐘,每走一步加20秒,記譜。 九、獎勵辦法: (一)國際組:獎勵前八名,獎金(人民幣,稅後)分配為:第一名15000元;第二名10000元;第三名8000元;第四名5000元;第五名、第六名各2000元;第七名、第八名各1000元。 (二)公開組:獎勵前二十二名,獎金(人民幣,稅後)分配為:第一名25000元、第二名12000元、第三名10000元、第四名6000元、第五名5000元、第六名4000元、第七名3000元、第八名2500元、第九名2000元、第十名1500元、第十一名1200元、第十二名1000元、第十三名900元、第十四名800元、第十五名750元、第十六名700元、第十七名650元、第十八名600元、第十九至二十二名各500元。 (三)獲比賽前六名的棋手獎勵牌匾1塊。 (四)獲比賽七至二十二名的棋手各獎勵證書1本。 (五)國際組報名不足10人將併入公開組比賽 十、報名: (一)報名參加比賽的棋手應身體健康。 (二)報名辦法: 1、公開組:報名時需提交姓名、身份證號、聯繫電話,並繳納賽事服務費用人民幣:100元/人,凡是國家女子大師參賽每人補助500元(限10個名額),公開組參賽名額為120名,報滿為止。以繳納比賽賽事服務費完畢的報名確認為有效報名。參賽選手在比賽期間請自行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。報名聯繫方式如下: 報名地址:南寧市象棋協會(中國廣西南寧市桃源路62號) 郵 編:530021 聯繫人:梁焜佳 電 話:+86—771—2191395 手 機:+86—13807800642 電子郵箱:1812967465@qq.com 開 戶 名:黃家敏 匯款開戶行:中國建設銀行南寧城北支行營業廳 帳號:6217 0033 7000 2169 405 收款人手機:黃家敏 +86—13457089887 匯款後請用電話或手機短信核實,且報到時請參賽選手帶匯款憑證報名。 2、國際組: 報名地址:南寧市體育管理培訓中心(中國廣西南寧市桃源路60-8號奧體賓館八樓)。 郵 編:530021 聯繫人:楊毅斌 電 話:+86—771—2191561 手 機:+86—13877131100 傳 真:+86—771—2851480 電子郵箱:nnsports@qq.com (三)所有參賽棋手應於2016年10月10日前報名,逾期無效。 十一、報到: 請參賽棋手於2016年10月15日19:00前攜帶有效身份證件到中國廣西南寧邕江賓館服務總臺報到,逾期未報到者,不安排比賽。 十二、經費: (一)組委會只負責特邀國家的1名棋手在比賽期間的食宿和交通費用,超編和其他境外參賽棋手費用自理。 (二)公開組報名棋手一切費用自理。 (三)接待:國際組由組委會在比賽前後、在南寧機場或火車站安排免費班車接站、送站。請需要接、送的棋手提前兩天告知組委會。提前或逾期抵達者費用自理。 (四)酒店參考費用如下: 1、五星級酒店:270元/晚(標間、含早餐) 2、普通酒店:180元-230元/晚 3、商務酒店:120元-180元/晚 十三、日程安排: 10月15日19:00前報到,20:00 -21:00技術會議。 10月17日21:30公開組預選賽結束(公開組未進入前八的運動員領獎、離會)。 10月19日18:30頒獎晚宴,國際組棋手和公開組前八名的運動員參加。 10月20日 離會 十四、相關細則請關注組委會公告。 十五、請棋手著正裝出席大會活動。 十六、本規程解釋權屬大會組委會,未盡事宜另行補充通知。 ( 詳情請向主辦機構查實,以主辦機構公佈為准。) |